强化标准引领 保障漂流运动安全——《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11部分:漂流场所》强制性国家标准预审会顺利召开
为贯彻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漂流场所开放运营条件,保障漂流运动安全,体育总局科研所与水上中心牵头完成《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11部分:漂流场所》强制性国家标准预审稿,并于9月3日下午在京召开标准预审会。
来自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检验检测机构、经营单位、生产企业等领域专家及起草组成员参会。会议严格遵循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范,对标准文本进行全面审查和技术论证,为后续正式审查和标准完善奠定坚实基础。

会上,起草组结合我国漂流运动普及发展与场所运营管理实际,系统汇报了标准修订背景和过程、核心技术修订内容,以及征求意见汇总处理情况。专家组对标准文本逐章逐条审议研讨,结合行业现状提出针对性修改完善意见。专家组认为,本次标准修订程序合规、框架合理、技术内容较为完备,各项技术要求贴合行业发展实际,具备科学性、针对性与可操作性,能够有效规范漂流场所运营、压实安全底线,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预审。
下一步,起草组将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形成送审稿,并按照相关程序尽快上报。
该标准的修订和实施,将进一步完善漂流场所开放条件和安全保障要求,为漂流场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大众漂流安全、推动我国漂流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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