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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通知书(青少年身心健康促进健身操拍摄制作)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26-08-20 | 【打印】 【关闭】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就“青少年身心健康促进健身操拍摄制作”的有关服务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报价人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青少年身心健康促进健身操拍摄制作

二、项目报价及需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9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前期策划、分镜设计、场地协调及布置、专业器材设备及人员、拍摄执行、后期剪辑、配音配乐、字幕制作、关键帧标注、注意事项制作、调色包装、成片输出等全部费用均包含在预算内,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具体需求如下:

(一)总体服务要求

组建专项服务团队,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所有拍摄分镜设计、配音文稿、字幕文本、视觉包装等须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制作和交付。建立完整项目档案体系,包含拍摄脚本分镜、现场素材、工程文件、成片视频、字幕文件等,保障拍摄安全、顺利,按照既定方案完成拍摄和制作。

(二)拍摄内容及数量要求

1.完成6套青少年身心健康促进健身操的拍摄及后期制作工作。

2.每套健身操须制作两个版本:

1)教学版:时长约12分钟,包含动作分解讲解、示范演示、易错提示等内容;

2)练习版:时长6至7分钟,为完整连贯的跟练版本,配口令及背景音乐。

(三)拍摄制作技术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成熟的体育类视频拍摄制作能力,能够完成前期策划、脚本创作、分镜设计、制片统筹、现场拍摄、导演执行、摄影摄像、灯光收音、后期剪辑、调色包装、字幕配音及成片输出等全流程工作。

2.拍摄素材及成片应达到高清或以上标准,常规视频成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Full HD),重点版本可支持4K(3840×2160)规格。

3.视频比例支持16:9横版规格。

4.成品文件格式提供MP4(H.264/H.265编码)等通用播放格式,同时交付可编辑工程文件及原始素材。

5.视频帧率不低于25fps,涉及高运动强度动作的拍摄应配置高帧率拍摄方案,保障动作流畅、画面清晰。

6.声音及字幕应符合成片交付要求,人声清晰、环境声可控、音乐及音效版权合规。

(四)后期制作要求

1.配音:每套健身操教学版和练习版均须配备专业配音,语音标准、节奏适宜、表达清晰,配音内容须经采购人审核确认。

2.字幕:成片须配备中文字幕,字幕位置合理、字体清晰、时间码准确,与配音及画面同步。

3.关键帧:对每套健身操的核心动作、关键节点须制作关键帧标注画面,以图文形式呈现动作要领。

4.后期包装:完成基础调色、画面稳定、声音处理、片头片尾、logo露出等包装工作,确保成片画面、音频、字幕、包装规范统一。

(五)交付要求

1.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确认的方案及时间节点完成交付,交付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拍摄脚本分镜、成片视频(教学版及练习版各6套)、视频工程文件、原始素材、字幕文件、关键帧图片、配音音频文件等。

2.视频成果应画面清晰、声音正常、包装规范、节奏合理,技术规格满足采购人确认的交付标准。

3.如交付成果不符合采购人确认的技术要求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修改、补充或重新交付。

三、合格的报价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报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报价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报价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应具有体育类视频拍摄、制作等同类项目案例和经验。

四、报价文件格式及相关要求

1.报价文件包括: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报价明细表;5)近一年内(2025年8月至2026年8月)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6)报价人2023年1月1日至本采购项目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承担过的类似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7)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专业人员配备情况;8)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报价文件每页须加盖公章。

3.报价企业须进行整体报价,且为一次性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4.报价文件包含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

5.由于报价表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密封报价)

报价人可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直接送至采购人,或以邮寄或速递方式送达。密封报价文件须在密封处加盖公章,邮寄或快递的报价文件须在信封处注明"密封报价"字样。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邮寄或速递方式的报价文件送达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8月24日17:00整(北京时间)

报价递交地点: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436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11号

邮编:100061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10-87182568

七、评审原则

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评审指标包括项目报价、公司规模及资质、服务方案、服务能力及执行团队、业绩经验。根据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报价人。

八、关于信用信息查询和使用

项目评审组织人员于符合性审查前(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报价人信用记录,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拒绝其报价。

九、节能环保要求

对于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报价人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十、联系方式

本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10-87182568

十一、报价文件格式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

(姓名、性别、年龄)在我单位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住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法定代表人电话:                                                

报价人全称(公章):                                            

日期: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报价人地址)的       (报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报价人代表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以本公司名义参加报价。授权代表在报价过程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及成交后签定的采购合同,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印刷体姓名:                 签字:             

报价人代表印刷体姓名:                 签字:             职务:

报价人代表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报价人全称(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报价明细表

5.近一年内(2025年8月至2026年8月)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

6.报价人2023年1月1日至本采购项目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承担过的类似服务业绩

7.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专业人员配备情况

8.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由报价人自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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