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科研所)就2024年第七期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人员培训班(洛阳站)承办酒店的有关服务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报价人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2024年第七期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人员培训班(洛阳站)承办酒店
二、服务内容
乙方负责在2024年10月15日-18日提供容纳200人的会议室及LED大屏及会务所需设备、115间客房的住宿需求、满足同时容纳200人就餐的自助餐厅。
服务需求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要求 | 最高报价 |
1 | 住宿 | 115间*3天 | 住宿费用含早餐 | 29万元 |
2 | 会议 | 2场/天*2天 | 会场可容纳200人,会场使用每场为4小时,会场费用需包含LED大屏、舞台、音响和多媒体播放设备 | |
3 | 餐饮 | 200人/餐*7餐 | 该餐饮为正餐,午餐和晚餐菜品需进行一定比例调换 |
三、合格的报价人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报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报价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报价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4. 投标人应具有承接不少于200人参会的项目实施经验。
四、报价文件格式及相关要求
1. 报价文件包括: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报价明细表;5)近一年内(2023年9月—2024年9月)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6)报价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2. 报价文件每页须加盖公章。
3. 报价企业须进行整体报价,且为一次性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4. 报价文件包含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编号。
5. 由于报价表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密封报价)
报价人可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直接送至采购人,或以邮寄或速递方式送达。密封报价文件须在密封处加盖公章,邮寄或快递的报价文件须在信封处注明“密封报价”字样。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邮寄或速递方式的报价文件送达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12:00整(北京时间)
报价递交地点: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436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11号
邮编:100061
联系人:于博华 电话:010-87182619
七、评审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报价人。
八、关于信用信息查询和使用
项目评审组织人员于符合性审查前(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报价人信用记录,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拒绝其报价。
九、节能环保要求
对于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报价人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十、联系方式:
本项目联系人:于博华
电话:010-87182619
十一、报价文件格式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
(姓名、性别、年龄)在我单位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住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法定代表人电话:
报价人全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报价人地址)的 (报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报价人代表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参加报价。授权代表在报价过程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及成交后签定的采购合同,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印刷体姓名: 签字:
报价人代表印刷体姓名: 签字: 职务:
报价人代表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报价人全称(公章):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报价明细表
5.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由报价人自行填写)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11号 邮编:100061
电话:010-87182527 传真:010-8718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