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单位简介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创建于1958年,是国家体育总局直属的国家级、多学科、综合性体育科研事业单位,是我国体育科技创新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我所自1980年开展研究生教育,经过40余年发展,已形成涵盖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和专业博士的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并于2024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体育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重大科研任务和专业化导师队伍,我所坚持科研与实践相结合,着力培养服务体育强国建设的高层次体育科技人才。
二、招生类别
我所招收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7年我所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45人,其中学术型硕士15人,专业型硕士30人,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文件下达数为准。
招生专业详见《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研究方向拟招收人数将以教育部2027年正式文件下达的硕士生招生总人数和实际参加复试考生情况做适当调配。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我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前置专业不属于教育学门类中体育学类(0402)的考生为跨专业考生,若报考我所体育专业运动训练或运动康复方向,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跨考运动训练方向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体育舞蹈、舞蹈项目须提供省级及以上比赛获奖证明或主力队员证明);
(2)无等级证书者,跨考应具备以下经历之一:
①近三年(截止入学前)具有训练或执教经历(须提供加盖所在训练单位、学校或俱乐部公章的证明函件);
②系统学习运动训练学、运动解剖学等核心课程(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成绩单);
③有科研/实习成果(如参与过运动训练等相关课题,或发表过相关论文/专利,须提供证明材料);
④持有教练员证书、裁判员证书、省级及以上体育赛事获奖证书等体育执业资质或赛事竞赛类证书。
2.跨考运动康复方向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类(1002)、康复治疗学(101005)等相近专业(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证明);
(2)系统学习运动解剖学、康复功能评定学等核心课程(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成绩单);
(3)有科研/实习成果(如参与过运动康复等相关课题,或发表过相关论文/专利,须提供证明材料);
(4)具有在国家队/省队/职业俱乐部提供康复、医疗科技服务保障的经历(须提供加盖所属单位公章的证明函件);
(5)持有康复治疗师、运动康复师等康复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3.不满足上述条件但拥有省级及以上科创奖项、相关发明专利等突出成果的跨专业考生,可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破格申请,由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决定跨考资格。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跨专业考生在2026年10月24日17:00之前(以邮件时间为准)通过研究生处邮箱(yanjiusheng@ciss.cn)提交证明材料扫描件供我所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报考。邮件主题:2027跨考+报考方向+姓名。考生须在邮件中写明联系电话,以便存在问题能及时取得联系。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一体化,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段完成网上报名,填报报考信息的同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核验材料、完成图像采集并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所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考点选择
报考我所的北京地区考生(含北京体育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选择北京体育大学报考点;报考我所的其他考生(含北京体育大学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①考生考前只能填报我所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一个专业。
②报考我所的考生应试科目为英语。
③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④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按我所网报公告规定时限提交相关报告材料,以供核验。
⑤拟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规定申报,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请登录研招网“网上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通过“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功能,选择相应项目提交申请。申报功能说明和使用以研招网为准,请在提交前认真阅读相关注意事项。
⑥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通过资格审核、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⑦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⑧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2.报考点审核
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点将对本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请考生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在审核期间密切关注通知信息。对于在京报考资格需复核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特殊情况考生,根据报考点审核要求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一)初试日期:2026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具体日期以教育部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其他科目为自命题。
(三)初试地点:以报考点指定为准,考前考生向报考点咨询。
(四)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五)初试方式为笔试。考生初试成绩将在我所网站上公布,请注意查询。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1.初试合格的考生才能进入复试。
2.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内容另行通知。
3.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复试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各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二)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应按我所规定进行体格检查。
(三)录取
我所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复试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全部为非定向就业。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我所网站。
八、学制
我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制3年。
九、学费及奖助政策
参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收费政策若有变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标准执行。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我所设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第一学年,研究生由我所委托北京体育大学进行课程培养,培养及住宿地点均在北京体育大学,住宿由北京体育大学统一安排。
第二学年起,研究生回所开展科研实践与学位论文工作,在学制规定年限内,由我所安排住宿。
十一、毕业就业
研究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学习与各项必修环节,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准予毕业。
非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所及北京市教委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生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三、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所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所硕士研究生,按照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三)我所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调剂和录取等各个工作阶段,通过“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研究生教育网”及时进行信息公开。
(四)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所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五)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研究生教育网(https://www.ciss.cn/yjsjy/index.html)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10-87182561
徐老师 电话:010-87182506
E-mail:yanjiusheng@ciss.cn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
2026年10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