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主页  >> 综合新闻
标准化赋能行业升级 推动武术散打运动规范健康发展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28部分:武术散打场所》 强制性国家标准预审会顺利召开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26-09-07 | 【打印】 【关闭】

为严格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化管理相关规定,规范武术散打场所开放运营要求,保障武术散打运动参与人员人身安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联合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等起草组相关单位完成了《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28部分:武术散打场所》强制性国家标准预审稿,并于8月28日下午组织召开该项标准预审会。

本次会议汇聚了来自行业主管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权威专家及标准起草组全体成员参会,共同开展标准文本预审、技术论证与质量审核工作,为标准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议指出,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带动群众健康与运动需求持续提升,武术散打运动凭借独特价值快速普及,相关训练场所数量大幅增长,行业规范化、安全化、科学化发展需求愈发迫切。在此背景下,修订完善该标准极具必要性与紧迫性。新标准的落地实施,将进一步细化武术散打场所的安全管控与技术运营规范,全方位补齐行业发展短板,有效降低训练、赛事中的意外伤害风险,切实保障广大参与者的人身安全,同时推动武术散打培训行业合规化、标准化、高质量发展,为武术散打运动普及推广、长效稳健发展筑牢制度与安全根基。

image.png

会上,专家组认真听取了起草组关于标准编制背景、调研论证过程、主要内容设定以及意见征求处理情况的汇报,逐章逐条对标准文本内容进行了审议和交流,针对标准的适用范围界定、技术指标合理性、安全条款表述严谨性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修改完善意见。经讨论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该标准的编制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程序要求,总体框架合理、内容完备,技术要求契合我国武术散打运动发展实际,具备较强的实操性和指导性,同意该项标准通过预审。

下一步,标准起草组将根据本次预审提出的意见,对标准文本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形成送审稿上报体育总局经济司组织最终审查,为武术散打场所规范开放、保障大众武术散打运动安全、推动我国武术散打运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标准支撑。


版权所有 ©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 ICP:13023979号-3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11号 邮编:100061
电话:010-87182527 传真:010-87182600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8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