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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科研所关于委托评审2021年度体育科研系列中级职称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8-25 | 【打印】 【关闭】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体育科研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委托我所评审体育科研系列中级职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审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一)报送材料的详细目录1份(附件1)。

(二)省级体育部门提交推荐评审综合报告1份,说明被推荐人员姓名、现职务(职称)级别、推荐理由。综合报告必须注明省级体育部门职称工作联系人姓名、电话、通讯地址和邮编。

(三)由省级人社(职改)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2)一式3份。其中:

1.表中内容填写必须清楚、属实、无漏页或漏项,必须粘贴彩色小二寸免冠照片。

2.近4年考核结果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必须注明聘期内历年或近4年考核等级,并有考核评语。

3.基层单位和呈报单位意见栏均应写明“同意推荐×××同志晋升×××职务任职资格”。

4.呈报单位意见栏应注明单位推荐形式(评委会或行政办公会),并分别说明参加推荐人数、同意人数、反对人数、弃权人数。

5.推荐破格评审对象,表中考核结果、获奖情况及论著应符合有关文件的破格条件,并在两级推荐意见中写明“同意推荐×××同志破格晋升××职务任职资格”。

6.经审核后,单位负责人应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3)一式15份。由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填写,对专业技术人员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综合概括要全面,文字要精炼,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六)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科技部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40号),申报人须在学历及任职年限上符合以下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4年。

(七)任现职以来正式出版或公开发表的代表作:专著1部,或项目成果、研究报告、译著、技术标准规范、研究论文、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咨询报告等2项。

1.所附代表作,申报人一般须为第一作者(技术标准除外),其中与他人合作的,要客观、准确说明自己的作用和承担的工作量。

2.提供论文为代表作的,请提供论文发表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所在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技术标准规范为代表作的,需提供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的地方(行业)以上技术标准,并经颁布实施。

4.提供项目成果、研究报告为代表作的,须提供项目验收证明材料。

5.提供咨询报告为代表作的,须提供咨询报告的采纳证明材料,如有满意度证明可一并提供。

6.获奖作品请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7.填写《专业技术人员代表作一览表》(附件4,仅填写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代表作)。

(八)《代表作鉴定表》(附件5)。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从本单位外聘请2位同行高级专家对同一代表作分别进行鉴定,鉴定意见必须注明是否具备拟申报职务任职资格水平。具体要求为:

1.两名外单位专家对同一代表作分别进行鉴定。

2.两名专家分别填写代表作鉴定表。

3鉴定专家职务不低于申报人拟申报职务。

4.每张《代表作鉴定表》均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九)诚信承诺书(附件6)。由申报人本人签字承诺不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行为。

(十)公示情况说明。申报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需对申报人的学历、学位、工作业绩、学术成果在单位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提供公示情况说明。说明须包括公示的内容、公示的时间、公示的范围、公示的结果等基本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破格申报推荐表(附件7)。业绩特别突出,作出重要贡献,但不具备学历、年限资格条件的人员,可由2名以上外单位同行专家推荐破格申报上一级职称。破格申报须填报《破格申报推荐表》。

1.《破格申报推荐表》首先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填写破格申请意见,说明破格申报的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人所在单位请两名外单位专家分别出具推荐意见。

3.破格推荐专家职称不低于申报人拟申报任职资格。

4.《破格申报推荐表》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送推荐评审材料(含复印件)须字迹清晰并按照A4复印纸的规格裁剪整齐。其中,申报人填报的内容均须打印,打印时请正反打印。

(二)参加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所报送的材料请自留底稿,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他材料一律不退。

(三)申报材料装袋报送(无需装订),报送材料的详细目录贴于文件袋封面。

(四)申报材料一律由省级体育部门统一报送。

(五)省区市体育部门转系列申报人员,须符合当地转系列评审的政策规定,并提供当地省级人社(职改)部门相关文件;总局直属单位转系列申报人员,须符合《关于总局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体人字〔2006〕391号)规定的条件,并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送办法

1.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

2.报送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11号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人事处

邮编:100061

3.联系人:孙梦琪 靳大力

电话:010-87182566 010-87182560

4.本通知及相关表格下载地址:www.ciss.cn。

附件:评审用表格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

2021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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