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权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我国学位授权审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每6年进行一轮,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均须进行合格评估。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分为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和教育部行政部门随机抽评两个阶段,以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为主。每一轮评估的前5年为自我评估阶段,最后1年为随机抽评阶段。我所于2017年6月中旬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学位点授权合格评估工作。

  学科评估是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简称学科目录),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进行整体水平的评估。学科评估是学位中心以第三方方式开展的非行政性、服务性评估项目,2002年首次开展,至今已完成四轮。学科评估的主要目的不是要排出名次,而是通过评估发现学科建设的优势和不足,揭示学科发展规律,促进学科内涵发展,合理规划学科布局。